小学新生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乡(镇)政府或委托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由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常住地址(房产证)不符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