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3004290906M/2024-05737 | 分 类: | 媒体解读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7 月 19 日 |
| 标 题: | 媒体解读: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4 年 07 月 19 日 |
| 内容概述: | 媒体解读: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大众日报)媒体解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发挥文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政府文件清理相关工作要求,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区政府文件按程序进行了规范清理,并印发《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寒亭区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寒政发〔2014〕22号)等6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寒亭区地名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寒政发〔1995〕39号)等122件区政府政策类文件继续有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寒政发〔2020〕4号)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20件区政府政策类文件失效;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寒亭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实施办法>的通知》(寒政发〔2021〕4号)1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和17件区政府政策类文件予以废止。
《通知》还对区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目录进行了公布。
宣布失效和废止的文件自《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大众日报记者:张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