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703004290906M/2024-05671 | 分 类: | 媒体解读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4 年 06 月 24 日 |
| 标 题: |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寒亭区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日期: | 2024 年 06 月 24 日 |
| 内容概述: | 媒体解读:《关于印发寒亭区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海报新闻)媒体解读:
为不断提升人才服务品质,切实为来寒人才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2024年6月24日,寒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寒亭区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着力规范人才公寓使用管理。
《办法》参照了《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潍办发〔2020〕9号)、《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潍建发〔2021〕3号)、《关于印发〈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补充规定的通知》(潍办发电〔2022〕9号)等文件及相关政策。
《办法》共12条,分别对制定依据、人才公寓定义、涉及部门职责分工、申请条件、租期、申请流程、申请审核、续租退房情形、居住管理、合同终止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由寒亭区人才安居工程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解释。
海报新闻记者郑健 潍坊报道